把握生命中的緣份

一個年輕人,心裡很喜歡同校外系的女生,他經常有意地安排,希望對方注意到自己,可是每當四目相交時,他會覺得緊張臉紅,真的是愛在心裡口難開,每當他提起勇氣說話時,卻又話到嘴邊留半句,弄得雙方尷尬異常。

有一回,他聽心理學家吳靜吉演講,聽到:「你可以告訴他,你的感覺,但是對方也有權利接受或拒絕,最好在一對一的情況下表白你的感情,如果他拒絕了,你應該尊重他的權利。

萬一在拒絕之後,對方到處去宣揚,那就錯在他不在你,最好的處理方法就是坦然自處一笑置之,反正沒有證據,被嘲笑的應該是他,而不是你。」在一個偶然的機會裡,他喜歡的女孩,單獨站在樹 下,他清了清喉嚨,想一想「愛就是告訴他,我是誰」這一句話,相當緊張地走過去告訴那位他日思夜念女生:「我很喜歡你,但是....」這個女生在不知所措的當中,緊張大聲,而且快速地說:「我也是」。

兩人尷尬的互望了一下,然後害羞地笑起來。

原來她也是個害羞的女子。

以上摘自『愛.寂寞.害羞』──心理學博士吳靜吉 著,遠流出版

以上的故事曾鼓勵了一位愛在心裡口難開的網友。向他私慕的女同事表白。

當時,他的情況是:經常有機會和她在辦公室裡獨處,但彼此很少交談;他擔心說出來以後,會被拒絕,更擔心被拒絕以後,連普通朋友都做不成了;而每天又要在一起工作,會很尷尬。

但如果不表白,恐怕就此失去交往的機會。

最後,他還是鼓起勇氣,寫下心裡的話,交給了她;但沒有被她接納,彼此未能發展成男女朋友的關係。

不過,他總算是說出了心裡的話。

日後在辦公室裡,雖然單獨相處時,也有幾分尷尬。

但總的來看,這樣的表白還是值得。

表白以後,如果不被接受,將來相處,尤其是必須每天見面的同事、同學,會不會尷尬?其實和各人的修養有相當大的關係。如果追求的一方,完全尊重對方的決定(不做男女朋友),那就不會有問題。

比較麻煩的是,對方已經明確的拒絕了,還要心存僥倖,刻意示好,表現出超乎尋常的關心,那就會令人難以消受了。

我想:對於自己愛慕的人,我們能做的只是:儘量表現自己美好的一面,讓他留下好印象,再找個機會,表白心意,然後尊重他所做的決定。

男生可以向女生表白,女生呢?我認為也可以;不過手法上,要含蓄些。

女孩子可以找個藉口,請男生幫她一個小忙;然後再以答謝他為由,邀他喝咖啡,如果談得愉快,就要求他回請,由此展開一對一的交往。

畫家兼作家席慕蓉女士曾經有一段文章,把錯失的因緣,描述得很深刻;現抄錄如下:

有緣的人,總是在花好月圓的時候相遇,在剛好的時間,明白應該明白的事,不多也不少,不早也不遲,才能在剛好的時刻,說出剛好的話,結成剛好的姻緣。

而無緣的人,就總是要彼此錯過了。

若真的能就此錯過的話倒也罷了,因為那樣的話,就如同兩個一世也沒能相逢的陌生人一樣,既然不相知,也就沒有得失,也就不會有傷痛,更不會有無緣的遺憾了。

遺憾的是那種事後才能明白的「緣」。

總是在「互相錯過」的場合發生。

總是在擦身而過之後,才發現,妳曾經對我說了一些我盼望已久的話語,可是,在你說話的時候,我為什麼聽不懂呢?而當我回過頭來,在人群中慌亂地找尋你時,你為什麼又消失不見了呢?

 

感動行動成功的人生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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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1年07月19日